问题 | 债权债务重组的选择方式 |
释义 | 债权债务中,影响重组的选择方式的因素有,制作重整计划草案的主体,即债务人或者管理人;重组的费用和风险负担;对企业股权或者控制权的影响;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等。 一、企业重组的话是破产吗 企业重组不是要破产。企业重组和破产都是企业资不抵债时可以采取的办法,企业在选择重整以后,如果重整计划未获批准的,可以转为破产程序 二、企业兼并与收购的区别 企业兼并与收购的区别: 1、在兼并,被合并企业不再作为法人实体存在;在收购中,被收购企业仍然可以作为法人实体存在,其产权可以部分转让; 2、合并后,被合并企业成为被合并企业的新所有者和债权债务的承担者,是资产、债权债务的共同转换;在收购中,收购企业是被收购企业的新股东,以收购贡献的股权为限承担被收购企业的风险; 3、兼并往往发生在被兼并企业财务状况不佳,生产经营停滞或半停滞,兼并后一般需要调整生产经营,进行资产重组;收购一般发生在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状态下,产权流动相对平和。 三、民企债务重组一般要多长时间 民企债务重组期限一般为6个月。公司进行债务重组的,没有具体规定债务重组的时间。破产企业进行债务重组的,重组期限一般为6个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第八十条 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 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 第八十一条 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债务人的经营方案; (二)债权分类; (三)债权调整方案; (四)债权受偿方案; (五)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 (六)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七)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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