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姓名和住所; 2、商品房基本情况; 3、商品房销售方式; 4、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 5、交付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承诺及相关权益和责任; 6、解决争议的方法; 7、违约责任; 8、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