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项目专用章不算公章不属于。公章是指企业的行政印章,就是法人章。项目章仅仅代表该企业驻某工程的项目部,项目章只能对企业内部个部门的往来文件或向上级报告用,及向驻该项目的监理部报审、报告等用,除此,对外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