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已经完成履行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已终止,无需解除。对于部分已履行、部分未履行的合同,双方一致同意可解除。如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情况发生,一方当事人可通知对方解除合同。此外,若一方在合同未完全履行前违约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也有权解除合同。 法律分析 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其权利义务关系已经终止,不需要解除。对于部分已履行,部分未履行的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如果发生合同中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的,一方当事人可以通知对方解除合同。此外,在合同尚未履行完毕时,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另一方也有权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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