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合同与租赁合同如何区分 |
释义 | 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凡是当事人需要取得对方标的物的临时使用、收益而无须取得所有权,并且该物不是消耗物时,都可以适用租赁合同。 一、在哪里办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的办理地点一般都是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所需提交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屋合法权属证明; (三)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证书或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四)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已抵押房屋的,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证明; (五)转租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证明; (六)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提交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证明;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二、租赁合同有效是否适用恢复原状 恢复原状是有溯及力的合同解除所具有的直接效力,是双方当事人基于合同发生的债务全部免除的必然结果。在合同尚未履行时,解除具有溯及力,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全部溯及地消灭,当事人之间当然恢复原状,不存在产生恢复原状义务的余地。恢复原状义务只发生于合同部分或全部履行的情况。由于合同自始失去效力,所以当事人受领的给付失去法律根据,应该返还给付人,也可以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因此,恢复原状请求权乃是合同解除的溯及力之体现。民法上的请求权,种类繁多,性质不一,仅就财产性的请求权而言,既有物权性质的请求权,也有债权性质的请求权。合同解除后恢复原状请求权具体属于何种性质的请求权,在学界存在着很大的分歧。而对该请求权的定性不同,将导致标的物灭失风险责任的不同,以及权利有无优先力和排他力的不同对于合同主体的权利义务影响很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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