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如何将共同房屋过户给另一方?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如何将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屋过户给一方,包括婚姻存续期间和离婚后两种情况,需要提供的材料也有所不同。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 法律分析 一、如何将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屋过户给一方? 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屋过户给一方的操作步骤如下: 1.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需相互转让房产,需携带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户口簿、结婚证、转让确认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转让属于共有财产的变更,只要工本费,不需要纳税; 2.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离婚后如需转让原夫妻单方名下的不动产,双方需持身份证、房屋权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书、转让确认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 二、房子过户需要的手续有什么 1、卖方需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土地证、房屋买卖合同; 2、买方需要身份证、户口簿。 三、什么是房产过户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 四、夫妻间房产过户有两种情况: 1、婚姻存在期间 婚姻存在期间的夫妻单方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给对方的话,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该过户属于共有财产变更,只要工本费,不需要交税; 2、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 离婚后原来夫妻单方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的话,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该过户房产也属于共有财产变更,只要工本费,不需要交税; 结语 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屋过户给一方需要按照一定的步骤进行操作,包括婚姻存续期间和离婚后两种情况。在过户过程中,需要携带不同的材料,并了解相关的规定和流程。对于夫妻间的房产过户,可以根据婚姻存在期间或离婚后进行分类处理,只要办理手续齐全,就可以顺利过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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