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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已经提存的货物或者价款是否可以取回
释义
    一、已经提存的货物或者价款是否可以取回
    1.如果债权人没有对待履行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或者债权人书面表示放弃提存无的,债务人可以将提存物取回,提存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2.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四条的规定
    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是,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但是,债权人未履行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或者债权人向提存部门书面表示放弃领取提存物权利的,债务人负担提存费用后有权取回提存物。
    二、什么是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账户用于核算企业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是指在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如由于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不可以收回的部分,应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并计入存货跌价损失。简单的说就是由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原成本,而对降低部分所作的一种稳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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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5:5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