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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事实婚姻中的财产如何算?
释义
    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和收入视为共有财产,需照顾妇女、儿童利益,考虑财产实际情况和双方过错程度进行分割。我国法律对事实婚姻有条件予以承认的政策,1994年2月1日以前按事实婚姻处理,之后则为同居关系。
    法律分析
    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对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也应依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我国法律采取了有条件予以承认的政策,对于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在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况,按事实婚姻处理。对于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在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情况下,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况,属于同居关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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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2:0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