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起诉需要的证据具体包括什么 |
释义 | 起诉离婚应准备以下证据材料: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出具的证明等各项相关证据;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公安机关、被告住所地居委会的证明、登报资料等证据; 4、一方或双方为现役军人的,提供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5、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报警记录、证人等相关证据; 6、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等; 7、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居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