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需要写诉讼书吗 |
释义 | 起诉离婚不需要写离婚协议书,只有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才需要离婚协议书。起诉离婚一般在对方户籍所在地的法院,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需要的材料包括:身份证、结婚证、民事起诉状,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有孩子的还要提交孩子出生证明或者户口本。 一、在深圳怎么办理诉讼离婚 若一方户籍在深圳或者在深圳已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另一方可以在深圳提起离婚诉讼。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起诉离婚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起诉状;婚姻感情破裂、财产分割、抚养权分割等相关证据。 二、深圳离婚流程怎么走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要您双方对于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形成纸质的离婚协议书,并携带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诉讼离婚,您需要携带起诉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对方的居住证明或是户籍证明到对方的经常居住地或是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并于法院规定的日期前交纳诉讼费,缴纳完毕诉讼费后,您耐心等待开庭就可以,只要法官经过审理认定您双方感情破裂,则会判决离婚。 三、双方感情不和能不能离婚 因夫妻感情不和,可以离婚。 1、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双方不能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经常居住地和住所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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