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仲裁是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方式,但是仲裁结果不一定令人满意。如果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进行上诉。上诉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1. 上诉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但是,申请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仲裁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2)没有另行协议的; (3)没有履行义务或者违背仲裁裁决的。 2. 上诉的程序 当事人提出上诉后,人民法院将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可以自行辩护,也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最终,人民法院会对案件作出判决或者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五十七条 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仲裁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二)没有另行协议的; (三)没有履行义务或者违背仲裁裁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