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运输合同的定义包含了哪些内容 |
释义 | 1、运输合同的主体是承运人和旅客、托运人。运输合同主体是运输合同权利义务的承担者,即运输合同的当事人。根据运输合同是双务合同的特性,当事人一方是享受收取运费或者票款权利承担运送义务的承运人,另一方是享受运送权利并支付运费的旅客和托运人,双方当事人的数目视具体合同关系而定。在运输合同中,承运人作为一方当事人,可以是一人或者为数人,如在相继运输中承运人可分为缔约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在多式联运合同中有多式联运经营人和各区段承运人。承运人多为法人或者组织,但也可以是个人。托运人是指与承运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旅客运输合同中,旅客具有双重身份,其是运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又是运输合同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2、运输合同中的托运人有时就是收货人,但是在多数情况下,另有收货人,此时,收货人不是运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外国和国际公约一般都规定,货物送达目的地后,承运人有通知收货人的义务,经收货人请求交付后,取得托运人因运输合同所产生的权利。在存在收货人的情况下,托运人与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是为了收货人的利益,承运人应当依照运输合同向收货人交付,但收货人的权利产生于请求交付之时,而非运输合同订立时,收货人是运输合同的第三人,也是运输合同中重要的关系人。 3、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由此可见运输合同的客体是承运人运送行为,不是货物和旅客。 4、在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义务是将旅客或者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权利是收票款或者运费;而旅客、托运人的权利和义务与其对应,权利是要求承运人将其运输到约定地点,义务是向承运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费。这里的票款是指在旅客运输合同中,旅客向承运人支付的报酬;这里的运费是指在货物运输合同中,托运人向承运人支付的报酬。 一、运输合同的定义是什么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二、物流运输方式的分类具体是怎样的 1、公路运输。这是主要使用气车,也使用其它车辆(如人、畜力车)在公路上进行货客运输的一种方式。公路运输主要承担近距离、小批量的货运和水运、铁路运输难以到达地区的长途、大批量货运及铁路、水运优势难以发挥的短途运输。由于公路运输有很强灵活性,近年来,在有铁路、水运的地区,较长途的大批量运输也开始使用公路运输。公路运输主要优点是灵活性强,公路建设期短,投资较低,易于因地制宜,对收到站设施要求不高。可以采取“门到门”运输形式,即从发货者门口直到收货者门口,而不需转运或反复装卸搬运。公路运输也可做为其它物流运输方式的衔接手段。公路运输的经济半径,一般在200公里以内。 2、铁路运输。这是使用铁路列车运送客货的一种运输方式。铁路运输主要承担长距离、大数量的货运,在没有水运条件地区,几乎所有大批量货物都是依靠铁路,是在干线运输中起主力运输作用的物流运输方式。 铁路运输优点是速度快,运输不大受自然条件限制,载运量大,运输成本较低。主要缺点是灵活性差,只能在固定线路上实现运输,需要以其它运输手段配合和衔接。铁路运输经济里程一般在200公里以上。 3、水运。这是使用船舶运送客货的——种物流运输方式。 水运主要承扭大数量、长距离的运输,是在干线运输中起主力作用的运输形式。在内河及沿海,水运也常做为小型运输工具使用,担任补充及衔接大批量干线运输的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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