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二次转租合同应包括出租人、转租人和承租人的信息,以及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期、租金及支付方式、维修条款。转租是指房屋租赁人将部分或全部租给第三人,第三人向承租人支付租金。转租合同中需明确征得出租人同意。若未获同意,出租人可解除合同。 法律分析 二次转租合同应包含出租人、转租人、承租人三方的信息,以及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转租是指房屋租赁人将部分或全部租赁给第三人,第三人向承租人支付租金。需要注意的是,在转租合同中要表明已得到出租人的同意。如果转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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