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法庭拉黑不得超过五年。它指的是不诚实的人的名单。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名单的,二至五年内可以删除,征信机关五年以上可以删除。根据相关征信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为自不良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超过5年的,予以删除。一般情况下,如果被执行人可以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或者主动纠正不诚实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不诚实信息。 法律依据: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