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拒绝履行,又称“毁约”是指:债务人能够履行却不法地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 拒绝履行的构成要件: 1、须有合法有效的债务存在这是拒绝履行的前提条件。 2、须履行仍为可能。 3、须债务人有拒绝履行债务的表示。 4、须债务人主观上出于故意。 5、债务人拒绝履行债务无正当理由。 一、拒绝履行债务和逾期违约一样吗? 拒绝履行债务和逾期违约一样,预期违约行为和履行期到来后的拒绝履行一样,都是指债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债务,并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的行为。在明示毁约中,债务人已实施一定的行为,明确地表示他将单方面撕毁合同,解脱债务的拘束。 二、什么叫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之权。 构成要件: 1、须有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3、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 4、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三、债不履行的责任条件 1、履行不能:由于某种原因债务人无法实现债务之内容的事实状态。 2、拒绝履行:债务人能够履行债务而故意不履行。 3、迟延履行:债务人对于已届履行期的债务,能履行而未履行的情形 4、瑕疵履行:即履行不符合规定或约定的条件,减少或丧失履行的价值或效用。 5、加害给付:指因债务人的履行行为有瑕疵,使债权人的其他利益受到损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