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产权证办理流程? |
释义 | 法律分析:产权证办理流程如下:1、买卖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的30天内携带材料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产权证;2、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材料;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成交价格,对房屋进行现场评估;4、买卖双方当事人交纳税费;5、领取产权证。根据《不动产暂行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查验:(一)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是否一致;(二)有关证明材料、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三)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法律依据:《不动产暂行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查验: (一)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是否一致; (二)有关证明材料、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三)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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