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隐匿财产如何处理 |
释义 | 离婚时一方隐匿财产的,另一方应当保存对方隐匿财产的证据,并据此向法院起诉,如果情况属实,对方有隐匿财产的行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不分或者少分财产给对方。 一、起诉前多久算是财产转移 一方在起诉前的一年前,发现对方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行为的,这时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财产。 钱给父母不一定属于财产转移。如果是属于成年子女赡养父母的钱,是不属于财产转移的,这种赡养义务包括在生活、精神、感情上对父母尊敬、关心和照顾,还包括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如果夫妻一方给父母钱是在对自己的父母尽赡养义务,给钱就不算是转移财产。其次,如果超出赡养义务大额地将钱给父母,在没有其他合理理由的情况下,很有可能是在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 二、哪些方式是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包括:故意隐瞒财产、偷偷把财产转移到别名下或低价出售、伪造公司债务或者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如果一方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侵占对方财产的,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共同财产。离婚时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是严重的。经法院查证属实后,可以申请重新分割财产。 三、侵犯夫妻共同财产在我国应该如何处理 夫妻一方在离婚前对共同财产进行转移、分割等,属于侵犯共同财产的行为,对另一方的权益造成了严重损害。这种离婚前的财产转移是受到法律追究的,法院在判决夫妻双方离婚时会对被转移财产进行追回。对于隐匿、转移、毁损、变卖的财产无法追回的,可根据该财产的评估价值要求对方给予过错赔偿。对财产价值的评估,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合意确定;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则可申请人民法院委托财产评估机构对该财产丧失前的价值进行评估。离婚时,一方恶意转移、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对其不分或少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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