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共同拥有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对方存在隐瞒财产的情况,将直接影响另一方的财产权利。此时,受害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分得自己应得的份额。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范围、份额和来源,由夫妻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适用本法第三十七条至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夫妻一方有权请求公证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范围、份额和来源。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八百八十五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依照本法的规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追认其共同财产份额,但已经过去二年的,不得追认。 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夫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返还另一方因此减少的财产份额:(一)夫妻一方单方面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二)夫妻一方单方面将夫妻共同财产过失或者故意损失的;(三)夫妻一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借贷或者赌博致使夫妻共同财产受到损失的。 以上法律规定表明,如果对方隐瞒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通过公证机关或者法院确认共同财产份额,追认自己应得的份额并要求对方返还或者赔偿。同时,如果对方单方面转移、隐匿或者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借贷、赌博致使共同财产受到损失,另一方也有权要求返还或者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