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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谁有权进行房屋确权?
释义
    房屋产权登记是确认权利的一种方式,对房屋权属进行书面记载,产生公示和公信效力。《民法典》规定业主对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利害关系人有权确权。
    法律分析
    不是。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房屋产权登记,是物权公示的一种形式。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属进行一种登记发证,只是对权利内容的一种书面记载,产生公示和公信的效力。所以,如果该房屋的利害关系人发现其对房屋享有一定权利,也是有权进行确权的。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拓展延伸
    房屋所有权归属问题的解决方法
    房屋所有权归属问题的解决方法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首先,可以查阅相关的房产登记记录和产权证明,以确定房屋的合法所有人。其次,可以进行调查和调解,了解房屋的历史交易记录和争议情况,以确定权益归属。如果存在争议,可以寻求法律援助,通过诉讼或仲裁等方式解决纠纷。此外,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以获得关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法律意见。最后,如果需要,可以考虑与相关当事人协商达成协议,通过购买、赠与或其他方式转移房屋所有权。总之,解决房屋所有权归属问题需要综合考虑法律规定、证据收集和相关当事人的合作,以达到公正、合法的结果。
    结语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房屋产权登记是物权公示的一种形式,对权利内容的一种书面记载,产生公示和公信的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解决房屋所有权归属问题可通过查阅登记记录、调查调解、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协商达成协议等途径。综合考虑法律规定、证据收集和当事人合作,以达到公正、合法的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四节 房屋租赁 第五十三条 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七章 附则 第七十三条 本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四节 房屋租赁 第五十五条 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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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21:3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