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目前立法监督的方式如下: 1、改变或撤销政府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2、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3、审查和批准政府的国民经济计划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算决算、以及它们的执行情况的报告; 4、对政府机关及其主要领导人提出质询和询问; 5、视察和检查政府工作; 6、组织对特定问题的调查; 7、罢免或撤销有关人员职务; 8、受理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控告、检举和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宪法》第六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宪法的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