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吃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东西可以赔付吗 |
释义 | 吃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东西可以赔付。 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属于无证经营,一经被查到将受到行政处罚,经营食品处罚是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处罚标准如下: 1、责令停止违法事实。对当事人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处罚决定书所列内容,如下: (1)立即停止开展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活动; (2)当事人不服处罚决定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在有关行政机关收到处罚指定书后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没收违法所得。对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者,责令没收及其经营期间所获取的违法所得和收取的非法款项; 3、处以罚款。被处罚人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十条第五款规定处以自非法经营起计算的三倍至五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最高可以处以十倍的罚款。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材料如下: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 2、食品经营主要的设备等文件; 3、卫生局出具的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综上所述,对于无证经营食品的商家来说将会根据违法食品的价值来确定罚款,如果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的,则该食品的生产者还要负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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