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户时多缴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
释义 | 1、完税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无误后,原件退还纳税人); 2、误征误交税款所属期的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表复印件一份; 3、退(抵)税款申请表(《企业误交税款退税申请表》)一式四份; 4、退税申请,须注明申请退税原因及申请退税金额; 5、发放工资签收单或银行发放单复印件一份; 6、员工聘用合同复印件一份; 7、因事务所、网站等原因误交税款的,需附上述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 8、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一、关于减免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由此可见,只要多交个人所得税的情况属实,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经过审核以后,一定会把多交的这部分税款退给当事人的,因为税务机关征收的这些税款,将来都是要直接上交给国家财政的,而每一笔税款都应该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多退少补这是最基本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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