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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信用证的流程和特点
释义
    跟单信用证特点
    1.银行信用:信用证支付方式是一种银行信用,由开证行以自己的信用做出付款的保证。在信用证付款的条件下,银行处于第一付款人的地位。《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信用证是一项约定,按此约定,根据规定的单据在符合信用证条件的情况下,开证银行向受益人或其指定人进行付款、承兑或议付。信用证是开证行的付款承诺。因此,开证银行是首先付款人。在信用证业务中,开证银行对受益人的责任是一种独立的责任。
    2.自足文件:信用证的开立是以买卖合同作为依据,但信用证一经开出,就成为独立于买卖合同以外的另一种契约,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信用证与其可能依据的买卖合同或其它合同,是相互独立的交易。即使信用证中提及该合同,银行也与该合同无关,且不受其约束。所以,信用证是独立于有关合同以外的契约,开证银行和参加信用证业务的其它银行只按信用证的规定办事。
    3.单据交易:在信用证方式之下,实行的是凭单付款的原则。各有关方面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与单据有关的货物、服务或其它行为。所以,信用证业务是一种纯粹的单据业务。银行虽有义务合理小心地审核一切单据,但这种审核,只是用以确定单据表面上是否符合信用证条款为原则,开证银行只根据表面上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付款。所以在信用证条件下,实行所谓“严格符合的原则”。“严格符合的原则”不仅要做到“单、证一致”,即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在表面上与信用证规定的条款一致;还要做到“单、单一致”,即受益人提交的各种单据之间表面上一致。
    跟单信用证流程
    采用信用证方式结算货款,需要经过多道环节,并需办理各种手续。从一般原理来分析,信用证的支付过程,包括以下几个最基本的环节。
    1.进出口人在贸易合同中,规定使用信用证方式支付货款。
    2.进口人向当地银行提出申请,填写开证申请书,依照合同填写规定和要求,并交纳押金或提供其它保证,请银行(开证行)开证。
    3.开证行根据申请书内容,向出口人(受益人)开出信用证,寄交出口人所在地分行或代理行(统称通知行)。
    4.通知行核对印鉴无误后,将信用证交与出口人。
    5.出口人审核信用证与合同相符后,按信用证规定装运货物,并备齐各项货运单据,开出汇票,在信用证有效期内,送请当地银行(议付行)议付。议付行按信用证条款审核单据无误后,按照汇票金额扣除利息,把货款垫付给出口人。
    以上就是对于该问题的全部回答了,您了解了吗?《联合国独立保证与备用信用证公约》
    (1)为了适用本公约,保证系指一项独立的义务,国际惯例上称为:独立保证或备用信用证中的承诺或义务。银行或其它机构或个人(亦可称“保证人”)签发此类保函或备用信用证并承诺:一经请求或一经附其他单据的请求即行以符合保函的条款和任何单据条件、指示或可推知的条件的方式向受益人支付确定的或的有限期的款项。付款已到期,包括以下原因:不履行义务;另一随附义务;借款、预付款;任何由主债务人/申请人或另一人所保证的到期债务。
    (2)保证可在下列情况作出:
    (a)经保证人的客户(主债务人/申请人)的请求或指示而作出;
    (b)按照另一银行、机构或个人(指示方)的指示而作出——该指示方系依其客户的请求而行事;
    (c)代表保证人本身而作出;
    (3)保证中之付款得以任何下列方式作出:
    (a)以特定货币或记帐单位付款;
    (b)汇票之承兑;
    (c)延期付款;
    (d)特定的价值项目之提供。
    (4)保函得规定:保证人为另一人行事时,保证人自身可以同时为受益人。
    
     该内容由 李光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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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1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