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对于到期的房子: 1.国家要收回土地,如果国家根据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的,房屋业主可以向国家申请一定的补偿。 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便会由国家无偿地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2.国家无需收回土地,如果国家不需要收回土地的,应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