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被 继承人 ( 债务人 )有遗产,则继续进行审理实体。依照我国法律规定, 债权人 合法债权受法律保护 由于债务人(被继承人)有遗产,债权人的合法债权就应依法受到清偿,因此在 诉讼 中,继承人即使表示放弃 继承 ,也可以继续把其列为被告,进行实体审理,在依法确认债权人债权的前提下判决用债务人的遗产偿还 债务 。 (2)被继承人(债务人)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应终结诉讼 根据 继承法 规定,死者的债务应由他的遗产来清偿,债权人以债务人的继承人为被告起诉,目的就是要求继承人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偿还债务,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直接用遗产来清偿。 (3)被继承人(债务人)没有遗产,但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不能终结诉讼,而应当将其追加为被告,继续进行审理。 遗嘱 人可以在遗嘱中确定自己的继承人,遗嘱可以是 自书遗嘱 ,也可以是代书遗嘱,可以是 口头遗嘱 ,只要是合法有效的遗嘱,遗嘱中的继承人在遗嘱人死后就可以享有 继承权 ,但是如果是被继承人没有设立遗嘱的,死后其继承人就是法定顺序的继承人。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八条 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