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官司中原告去世应该怎么处罚 |
释义 | 一、原告在开庭前去世怎么处理 1、原告在开庭前去世的处理:可以中止诉讼,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如果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会导致终结诉讼。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也会导致诉讼终结。 原告起诉时,已经死亡的债务人不能列为被告。债务人死亡后,已丧失民事权利能力,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起诉时,原告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依法通知原告变更适格的主体,原告拒绝变更的,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应视具体情况分别处理: 1、一方当事人在诉讼中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法院应裁定中止诉讼。继承人表明愿意以继承人的身份参加诉讼的,法院可以撤销中止诉讼的裁定,继续审理案件。 2、下列四种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不再审理 (1)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2)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3)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4)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诉讼终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二、开庭前的准备 (一)书记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入庭,将传票和出庭通知书交回附卷=已报到的证人到指定地点等候传唤,证人不得参加旁听,证人与证人之间不能在一起。 (二)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规定,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1、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准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不准发言、提问; 4、不准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5、关闭无线通讯工具。 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审判长给予口头警告、训诫=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就坐。 (四)书记员:坐下,报告审判长,本案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均已到庭,如有缺席人员应当说明,准备就绪,请审判长开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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