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撤销死亡宣告有什么法律后果 公民被宣告死亡和自然死亡的的法律后果基本相同,表现在:宣告死亡结束了该公民以自己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为活动中心所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 1、该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因宣告死亡而终止。 2、与该公民人身有关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也随之终结,如原有的婚姻关系自然消灭,其配可以再婚,受法律的保护;继承因宣告死亡而开始,没有继承人的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按照规定,其遗产应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 3、清理被宣告死亡的公民的债权债务。该公民的债权人有权要求继承人用该公民的遗产支付该公民所欠的债务。同时,继承人也同样有权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 实践中应当注意,宣告死亡是对公民死亡的一种推定,与自然死亡毕竟不同。如果该公民在异地生存,他仍然享有民事权利能力,仍可在那里进行民事活动,因为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与人身是不可分割的。如果被宣告死亡和自然死亡的时间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仍然有效,但自然死亡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触的,则以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准。也正因为如此,被宣告死亡的公民有重新出现的可能。 二、怎样申请宣告死亡 1、申请人应当是同失踪的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申请人包括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债权人以及有其他利害关系的人。 2、失踪的时间或者失踪的情形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宣告失踪的,公民下落不明必须满二年。规定,申请宣告死亡的,公民下落不明必须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如果某公民下落不明已满四年,在这种情况下,被申请宣告的人下落不明的时间既符合宣告失踪也符合宣告死亡的期限,是宣告该公民死亡还是宣告该公民失踪,取决于该公民利害关系人的申请。 3、申请人必须递交申请书。 申请人不能以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公民失踪或者申请宣告公民死亡。申请人必须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或者下落不明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4、向被申请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 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宣告下落不明的人失踪或者死亡,应当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此类案件由下落不明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便于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也便于人民法院审查和认定事实,作出裁决。 5、须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 (1)下落不明满4年; (2)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日起满2年; (3)意外失踪且取得死亡证明的。 6、须由人民法院宣告。 三、撤销死亡宣告的法律后果在民法典中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条:死亡宣告的撤销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毕竟该自然人下落不明,无法处理随之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终止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条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条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