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可以异地离吗 |
释义 | 诉讼离婚可以异地离。诉讼离婚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法定特殊情形下,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登记处不准离婚一定要去登记地吗 离婚不是必须要去结婚登记地离。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到一方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可,不需要到结婚登记地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则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即可,更不需要一定到结婚登记地起诉。 一般离婚诉讼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特殊情况下,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谓特殊情况是指下列情况: 一、与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离婚的。 二、与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离婚的。 三、与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离婚的。 四、与被监禁的人离婚的。 二、具体在哪里起诉离婚案件 根据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法院有: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法律规定的几种特殊情形,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怎样才能起诉离婚到哪起诉 满足起诉条件能起诉离婚,可以到被告人住所地法院起诉。诉讼离婚案件中,首要的问题就是诉讼管辖问题,即一方应当向何地法院起诉的问题。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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