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法律后果有哪些 |
释义 | 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法律后果是: 第一、不办理土地使用权证,难以知晓在土地使用权上设定抵押权的情况; 第二、不办理土地使用权证,难以发现开发商违规用地的事实; 第三、不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无法进行二手房交易; 第四、不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在拆迁补偿时会遭受损失; 第五、忽视土地使用权内容,容易遭受意外损失。 一、房子没有土地证会有什么影响? 房屋没有办理土地证的影响是:不能进行转让,法律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需要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没有土地证不能知道土地使用权上是否设定抵押权,无法规避风险,房地产抵押,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办理。 二、如何定义国有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证明,受法律保护。城市住房用地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市住房改造、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等住房用地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所有人。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三、没拿到房产证怎么过户 没拿到房产证是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因为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过户,必须提供房产证,否则不会通过申请,其过户的要求也会因房产证的缺失而遭拒绝。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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