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公司会启动清算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下列情形中,公司会启动清算程序: 1、启动公司自行清算,是指因破产原因在破产程序外进行的清算,即公司解散清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因下列情形解散的,应当自解散原因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原因;解散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股东请求被司法解散; 2、启动公司强制清算,强制清算主要是指在公司自行清算无法启动时,通过公共权力的入开始的解散清算。现行法律规定,强制清算主要由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组进行,启动强制清算的条件包括债权人和公司股东是提交强制清算的主体。强制清算启动的原因包括清算组逾期未成立;故意拖延清算;非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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