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主债权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或者不存在的,担保合同无效,没有存在的意义,在主债权合同无效时担保合同当然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