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公司支不抵债隐名股东需承担责任吗
释义
    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
    在公司成立的情况下,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 公司债务 承担责任,即与显名股东一起对公司第三人 承担连带责任 。 在公司未成立的情况下,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实际出资人更谈不上股东资格认定,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及其他股东的关系,则如同合伙关系,企业开办者(包括实际出资人和挂名出资人)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对于隐名股东来讲,公司经营的好坏也事关到本人合法利益的,公司有盈利则隐名股东才能分红,如果公司当年的负债率过大,股东的投资就等于是亏本了。实际上隐名股东应该和显明股东一起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 公司法 》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 债务承担 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 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4 10: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