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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大股东经营不善导致亏损,其他股东可以追求赔偿不?
释义
    一般情况下,因经营不善导致亏损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股东以自己的出资为限由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东不可以要求赔偿。但如果股东发现公司恶意侵犯其权益可以要求公司退股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若不明,可追问。
    股东,即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投资人,股东作为出资者按_出资数额(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股东中的东,原意指“主人”(东家),股东,即持股的主人,简单理解就是“老板”。
    股东的主要权利是: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发给股票请求权;股票过户请求权;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针对于一个上市公司而言,是有很多的股东的,针对于股东比较多的情况下,拥有话语权的是,持股比较多的股东,这就是上市公司的规则,一般来说,一个上市的公司,是持有一定的选择权的,所以大家应该注意这一点,还有就是针对于上市公司的话,公司会有很多的项目,是需要开股东大户的,是需要大家共同开会,进行决定的,然后最终做出选择即可。
    所以,对于上市公司来说,跟个人的公司或者是一些有限责任公司来说,是不一样的,个人的公司,其实决定权,就是在自己手中的,自己进行决定,或者是进行选择就可以了,而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就要必须的进行股东大户,才能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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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11: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