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隐名股东对债务需要承担吗?
释义
    1.在公司成立的情况下,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与显名股东一起对公司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2.在公司未成立的情况下,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实际出资人更谈不上股东资格认定,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及其他股东的关系,则如同合伙关系,企业开办者(包括实际出资人和挂名出资人)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挂名股东(显名股东)若承担了连带责任,有权向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追偿。既然隐名股东为公司的实际股东,其应在出资额限度内对公司债务对外承担责任,如须追究公司的股东责任时,隐名股东不能免责。风险提示:股东的权利包括: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疑。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法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5.查阅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分配。 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隐名股东对债务需要承担吗
    在公司成立的情况下,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与显名股东一起对公司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在公司未成立的情况下,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实际出资人更谈不上股东资格认定,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及其他股东的关系,则如同合伙关系,企业开办者(包括实际出资人和挂名出资人)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挂名股东(显名股东)若承担了连带责任,有权向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追偿。既然隐名股东为公司的实际股东,其应在出资额限度内对公司债务对外承担责任,如须追究公司的股东责任时,隐名股东不能免责。风险提示:隐名股东的风险姓名未登记在股东名册中,所以在实践中,隐名股东有如下风险:(一)因规避法律,引起的股东资格甚至公司法人人格被否定的风险;(二)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法律风险;(三)隐名股东不能依其与实际投资人的合同约定或与其他发起人之间的设立协议,直接取得股东资格。
    名义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吗?
    公司债务不能清偿时,名义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1、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名义股东根据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风险提示:1、最好不要做挂名股东,如果实在没办法必须做挂名股东,则要求持有股份尽量低,注册资本尽量少。签订借名持股协议,要求必须实缴注册资本且不得抽逃;2、谨慎选择有限责任公司的合作股东,聘请专业律师写好股东合作协议或章程,明确约定挂名股东的权利及解散公司的事项。
    股东对公司债务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不需要,但有特殊情形的除外,法律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由此可见,公司作为法律拟制的民事主体,具有独立的人格,对外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责任,一般情况下,股东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法律责任。但特殊情形的除外,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法律责任的常见情形:1.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混同。2.股东出资瑕疵。3.股东抽逃出资。4.受让人明知股权转让方出资瑕疵。5.股东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财产流失或无法进行清算。6.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或恶意骗取注销登记。风险提示: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对外负有债务时,公司应当以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对外所负债务,而不是由股东承担公司的债务,股东仅以出资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对外负债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公司将面临破产的命运,而不是由股东最终对公司债务兜底。
    挂名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吗
    挂名股东要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债务承担风险和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风险提示:作为挂名股东如何规避相应的风险1、最好不要做挂名股东,如果实在没办法必须做挂名股东,则要求持有股份尽量低,注册资本尽量少。签订借名持股协议,要求必须实缴注册资本且不得抽逃。2、谨慎选择有限责任公司的合作股东,聘请专业律师写好股东合作协议或章程,明确约定挂名股东的权利及解散公司的事项。
    被冒名登记的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吗?
    不需要。1、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2、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风险提示:举证责任划分:公司债权人基于法律规定对股东主张权利时,如果被借名人提供初步证据证实其系被冒名,债权人若要坚持主张属于借名登记,则对登记显示股东和实际股东之间存在意思联络有举证责任,即举证证实被冒名人明知或追认过代持。否则,被冒名人不承担股东责任。
    
     该内容由 顾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4 15: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