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清算后股东原则上承担债务。因为公司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财产权,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但是若是股东滥用法人的独立地位,损害债权人或者是公司的利益,应当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一、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具体有什么条件 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条件: 1、公司已合法取得独立人格。 2、股东实施了不正当使用或滥用公司法律人格的行为。 3、造成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之损害。 4、滥用公司法人独立人格行为与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二、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的条件有什么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有: 1、前提:公司已合法取得独立人格。只有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取得法人资格后,才能否认法人人格; 2、行为条件:股东实施不正当使用或滥用公司法律人格的行为。具体表现为股东使用控制权不当、滥用法人独立人格、规避法律、逃避合同义务的违法行为; 3、危害后果:对债权人或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 4、因果关系:滥用公司法人独立人格行为与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三、哪些情形属于滥用公司法人地位行为? 滥用法人地位应当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属于滥用公司法人地位的情形包括: 1、利用绝对支配地位,转移、侵占公司合法财产的; 2、违反法律规定,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 3、属于滥用公司法人地位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