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一般是在每年的十二月二十五日前缴费。全国没有统一的时间,具体的缴费时间由各养老保险统筹地区确定。达到退休年龄,可以自己申请退还个人缴费的部分,书面确认以后将个人账户一次性付给本人,同时也终止了养老保险之间的关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