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如何应对商标抢注 |
释义 |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天津市至少有近百家企业的商标遭到抢注,有的是被外省企业抢注,有的是被国外企业抢注。日前,本市驰名商标津酒在韩国被抢注,中方已经对韩国有关方面提出异议,要求撤销对方抢注的津酒商标。 回顾近年来的商标战略工作,我们经历了不少曲折,教训十分深刻。北辰区副区长朱军对记者说,北辰区一家企业使用多年且有很高知名度的商标川野,由于未注册,被山西某企业抢先注册,并反告北辰区的商标川野侵权。 目前抢注行为主要有3种情况,一是同行通过抢注商标抢占市场;二是代理商通过抢注商标获得独家代理权,从而获取更大利润;三是通过转让商标来获取利益。 一些境外商标注册公司或个人,利用商标的地域性限制,对中国知名商标进入市场的可能性进行预测后,花少量注册费在境外抢先注册,然后进行商标倒卖。他们或以侵权之名起诉以获得赔偿,或索要巨额商标转让费,还有的要求按销量提成作为进入本地市场的许可费。这些行为对企业的发展构成了很大威胁,也带来了后患。 企业应对商标抢注主要有两种方法,一是注册防御性商标进行保护,就是在多个产品特别是相近产品注册同一个商标;二是注册联合商标,注册多个图形、文字相近的商标,从而起到保护作用。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商标被抢注的可能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规定的,或者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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