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地施工噪音扰民,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维权: 1、找工地负责人、公司负责人进行协商,要求停止夜间施工,或至少降低夜间施工噪音。 2、在协商不成或工地死灰复燃的,电联当地环保局、城建局、城管等相关行政部门,确认工地是否具有夜间施工资格,并举报投诉,要求整治查处这类行为。 按照法律规定,环保部门对工地夜间施工噪音扰民的违法行为,是拥有执法权的,有权处罚并责令改正,倘若环保部门等政府机关不作为的,可向上级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要求对工地噪音扰民进行处置。 3、到法院起诉。 倘若工地依旧夜间施工,噪音扰民的,可以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害赔偿相关的损失,如精神损失、物质的损害等。这是最后也是最有力的维权追偿方式,在协商无效的情况下,就应该果断巩固、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追偿了。 那么工地施工扰民的标准是什么呢? 建筑工地白天施工的噪音标准是超过70分贝的情况下属于扰民,夜间建筑工地施工,原则上是不能超过55分贝的。 以上就是律师关于工地施工噪音扰民怎么处理的回答,希望对你有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建筑施工单位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的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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