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证丢失,能否离婚? |
释义 | 结婚证丢失后可先补领再办离婚手续。夫妻可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到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再办理离婚手续或提起离婚诉讼。若一方不配合补领结婚证,可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到登记机关出示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到法院诉讼离婚。 法律分析 丢了结婚证可以先去补领一个结婚证后再去办理离婚手续。夫妻双方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到原来登记结婚的机关或者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领到结婚证后可以再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或者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夫妻一方不配合去申请补领结婚证的,也可以带上户口簿和身份证到婚姻登记机关出一份婚姻关系证明,到法院进行诉讼离婚。 拓展延伸 结婚证丢失后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结婚证丢失后,如果想要办理离婚手续,首先需要向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报备丢失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通常,婚姻登记机关会要求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登记证明等材料。申请人还需要填写相关表格,说明结婚证丢失的原因,并提供陈述和证明材料。登记机关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在确认无误后发放离婚证明。办理离婚手续时,双方需协商解决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办理离婚手续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信息。 结语 结婚证丢失后,可先补领结婚证,再办理离婚手续。前往原登记机关或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申请补领结婚证。获得结婚证后,可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或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一方不配合,可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向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关系证明,并通过法院解决离婚事宜。具体流程因地而异,请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或法律专业人士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