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建设项目备案流程: 1、编制可研报告,取得发改委立项批复; 2、取得国士局用地预审意见; 3、取得环保局环境评估审查意见; 4、取得规委给发改委的规划意见函复; 5、取得规委给建委的规划意见函复; 6、取得建委的选址意见通知书; 7、取得发改委的招投标方式通知书; 8、委托招投标代理公司完成设计招投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取得规委的设计招投标备案回执; 9、取得规委的规划意见通知书; 10、完成方案设计,取得规委的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11、完成初步设计及概预算编制,取得发改委的初步设计及概预算审查意见; 12、取得规委的钉桩通知单,委托测绘院钉桩,取得钉桩成果通知书; 13、取得规委的用地规划许可证; 14、取得建委的征地计划通知书; 15、取得国士局的建设用地批准书。 【法律依据】: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