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未被判处探望权的一方可以起诉要求法院给予探望权。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探望方式和时间应当由当事人协议,如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离婚时如对方不允许看孩子,可以提起诉讼。如果离婚判决书未规定探望权,可以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授予探望权,并由法院确定探望方式和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而另一方有协助义务。探望方式和时间由当事人协议,若协议未成立,则由人民法院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