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妻子拒绝生育小孩,丈夫起诉离婚,法院支持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进行调解,若双方因生育问题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则应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妻子拒绝生育小孩丈夫起诉离婚法院是支持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拓展延伸 离婚纠纷中,妻子拒绝生育是否构成不可调和的矛盾? 在离婚纠纷中,妻子拒绝生育是否构成不可调和的矛盾?这个问题并没有一个简单的答案。首先,婚姻是建立在相互尊重和理解的基础上的,包括夫妻之间的生育观念。如果妻子拒绝生育,丈夫可能会感到失望和不满,而这种不满可能会导致夫妻关系的破裂。然而,法律并没有规定婚姻必须要生育子女,每个人都有权利做出自己的生育选择。离婚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意愿、家庭状况以及其他相关因素,以公平和合理的方式做出判断。因此,妻子拒绝生育并不一定构成不可调和的矛盾,而是需要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决策。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离婚纠纷中,妻子拒绝生育是否构成不可调和的矛盾需要综合考虑各方的意愿、家庭状况等因素。离婚法院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解,如果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每个人都有权利做出自己的生育选择。因此,妻子拒绝生育并不一定构成不可调和的矛盾,而是需要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公平和合理的决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三条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