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托财产特性分析 |
释义 | 信托财产的特点及信托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公共财产。信托财产具有转让性、物替性和独立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和继承赠与财产。信托财产的分割顺序是信托文件规定的人、受益人及其继承人、委托人及其继承人。离婚分割信托收益需按约定安排进行。 法律分析 信托财产的特点是,以信托财产由信托人转移给受托人为前提,物上替代性,是从自有财产中分离出来而成为一项独立的财产等。信托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是公共财产。 一、信托财产的特点是什么? 信托财产的特点是: 1.转让性 信托财产的首要特征是转让性,即信托财产必须是为信托人独立支配的可以转让的财产。信托财产的转让性,首先要求信托财产在信托行为成立时必须客观存在。如果在要设立信托时,信托财产尚不存在或仅属于信托人希望或期待可取得的财产,则该信托无法设立。 2.物替性 物替性全称为“物上替代性”,是指任何信托财产在信托终了前,不论其物质形态如何变换,均属于信托财产。 3.独立性 信托财产最根本的特征在于其独立性。就信托人而言,其一旦将财产交付信托,即丧失对该财产的所有权,从而使信托财产完全独立于信托人的自有财产。就受托人而言,其虽因信托而取得信托财产的所有权,但由于他并不能享有因行使信托财产所有权而带来的信托利益,故其所承受的各种信托。 二、信托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信托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公共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三、信托财产如何分割 信托终止的,信托财产的分割次序是:信托文件规定的人、受益人及其继承人、委托人及其继承人。 总而言之,信托财产收益如何分割,受益人的事先确定可以被视为是对财产收益的一种约定安排,因此,在离婚分割信托收益时,必须以此约定为准。 结语 信托财产的特点是转让性、物替性和独立性。信托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公共财产。在信托财产的分割次序中,依据信托文件规定的人、受益人及其继承人、委托人及其继承人的顺序进行。因此,在离婚分割信托收益时,需要以事先约定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15修正):第四章 贷款和其他业务的基本规则 第四十三条 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2003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国务院建立金融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2003修正):第五章 金融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 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金融统计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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