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毁坏小区绿化树木怎么办?违法吗? |
释义 | 违法毁坏树木或园林绿化带的行为涉嫌违法,破坏小区绿化行为包括损坏花草、擅自修剪或砍伐树木、破坏古树名木、未经同意占用绿化用地,违反物业管理条例将受到处罚,个人罚款1000元至1万元,单位罚款5万元至20万元。 法律分析 结论:违法。解析:是违法的,有意毁坏树木或园林绿化带的行为涉嫌违法。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或者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如果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罚款。破坏小区绿化的行为有以下: 1、损坏树木花草的; 2、擅自修剪或者砍伐树木的; 3、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的; 4、未经同意擅自占用绿化用地的。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一)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结语 根据以上分析,可以得出结论:违法。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或者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对于破坏小区绿化的行为,如损坏树木花草、擅自修剪或者砍伐树木、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未经同意擅自占用绿化用地等,相关部门可以责令停止侵害并处罚款。根据法律规定,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的个人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因此,对于此类行为应予以严厉打击,维护城市绿化环境的秩序和美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在防沙治沙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保护和改善生态质量作出突出贡献的应当给予重奖。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本法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未经治理者同意,擅自在他人的治理范围内从事治理或者开发利用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受理营利性治沙申请的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治理者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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