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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与分公司权责划分
释义
    1、总公司和分公司是公司和分支机构之间的关系。
    2、分公司的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
    一、该怎么设立分公司
    《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注册分公司需要以下流程:
    1、办理分公司名称核准;
    2、办理营业执照;
    3、刻章;
    4、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5、办理税务登记证。
    注册分公司需要材料有:
    1、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2、总公司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3、总公司验资报告复印件;
    4、总公司章程;
    5、总公司股东会决议;
    6、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分公司负责人任命书;
    8、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照片;
    9、其它所需材料。
    实践中,总公司与分公司有以下区别:
    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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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2:0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