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权处分只能追认或者拒绝追认吗 |
释义 | 无权处分是可以进行追认的。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民事行为的追认是指追认权人对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在事后予以承认的一种单方意思表示。规定了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之一的无权处分行为。 一、无权处分的法律后果 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时,合同自始有效。行为人未取得处分权,权利人又不追认的,合同无效。但该无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而,在第三人为善意时,构成善意取得,照样取得处分物的所有权。 二、对无权处分行为的规定 所谓无处分权人,就是对归属于他人的财产没有权利进行处置的权利或者虽对财产拥有所有权,但由于在该财产上负有义务而对此不能进行自由处分的人。1.无处分权人实施了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2.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而签订的合同必须经过权利人的事后追认或者在合同订立后取得对财产的处分权。 三、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待定。无权处分合同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事后取得处分权的,合同有效。如果权利人拒绝追认或无处分权人一直未取得处分权,该合同无效。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规定,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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