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个人把一个人打死了怎么判刑 |
释义 | 要看具体的情况了,故意和非故意罪名不一样,量刑不一样,可能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也可能涉嫌故意杀人。 一、故意杀人罪重伤怎样量刑 故意杀人罪重伤的量刑,具体如下: 1、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致使被害人受重伤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在司法实践中,因家庭矛盾发生的此类未遂案件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造成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造成严重残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什么叫结果加重犯 指法律上规定的一个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发生了严重的结果而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如,我国刑法中规定的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的”,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的”等等,就属于这种情况。结果加重犯的基本特征:1.行为人实施了基本犯罪行为,但造成了结果加重。基本犯罪行为与加重犯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2.行为人对基本犯罪一般持故意,对加重结果至少有过失。部分结果加重犯对结果只能是过失,如故意伤害致死,行为人对死亡只能是过失,如果对死亡结果持故意,则成立故意杀人罪。部分结果加重犯对加重结果既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故意。如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属于结果加重犯,行为人对重伤、死亡结果既有可能是过失也有可能是故意。3.刑法就发生的加重结果加重了法定刑。所谓加重了法定刑,是相对于基本犯罪而言,即结果加重犯的法定刑高于基本犯罪的法定刑。由于刑法对结果加重犯规定了加重的法定刑,故对结果加重犯只能认定为一罪,并且根据加重的法定刑量刑,既不能以数罪论处,也不能按基本犯罪的法定刑量刑。 三、如何认定防卫过当致人死亡 防卫过当致人死亡的定罪量刑问题:防卫过当本身不是一个罪名,具体触犯了何种罪,如何处罚,还要结合客观结果和主观心理状态分析。根据该问题可知,此防卫过当的行为在客观上已经造成了致人死亡的结果。进一步考察主观状态,如果是出于过失,则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故意,则构成故意杀人罪。犯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是,由于防卫人主观上是出于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的意图,主观恶性较小,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在司法实践中,确定何种情况下减轻、减轻多少,何种情况下免除处罚,一般应当综合考虑防卫的具体目的、过当的程度、罪过形式以及防卫行为所保护权益的性质等各方面的因素。 另外,对于正在实施的抢劫、强奸、故意伤害等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暴力犯罪行为,是不存在防卫过当的,即便致人死亡,也不负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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