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女儿不养父母是违法的。对于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赡养义务人,老年人有要求其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因家庭成员不履行赡养义务而发生纠纷的,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如子女所在单位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查明情况后,要强制子女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并根据当地的生活标准判决子女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法院也可以根据老年人追索赡养费的申请,在判决作出前,依法裁定子女先行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以解决老年人的生活急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