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转让需要通知质押权人并获得同意吗 |
释义 | 债权人不用通知质押权人就可以转让债权,只需通知债务人。如果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禁止转让,保证人就不需要承担责任。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禁止转让,该约定具有法律效力,此种债权不具可让与性。在债权人将债权转让时,无需通知质押权人,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可。如果债权人有保证责任或禁止转让的约定,则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特别约定禁止相对方转让债权,该约定与其他条款一样作为合同的内容,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此种债权不具有可转让性。《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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