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权实现方法总述 |
释义 | 抵押权的实现方法包括拍卖、变卖和折价。拍卖时,抵押权人可申请法院拍卖抵押物并优先受偿。变卖时,抵押权人可通过买卖方式变卖抵押物并优先受偿。折价时,抵押权人可与抵押人约定取得抵押物所有权,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返还抵押人。 法律分析 抵押权的实现方法有以下几种: 1、拍卖 抵押权人在债权已界清偿期而债务人没有履行还款义务时,可以申请法院依照一定的程序拍卖抵押物,就其所得的价金优先受偿。如果拍卖抵押物后所得的价金多余债务金额的,超过部分应当返还抵押人。如果抵押权人为多数人时,应当依照抵押权的次序进行分配。 2、变卖 如果抵押权人不愿意拍卖抵押物的,也不愿意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时,可以通过一般的买卖方式变卖抵押物,并就所得价金优先受偿。 3、折价 在债权清偿期限届满后,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签订合同,约定由抵押权人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如果抵押物的价值高于债权数额的,应当将超过的价款返还于抵押人。 拓展延伸 抵押权实现方法的法律要点 抵押权实现方法的法律要点包括抵押品评估、公告程序、拍卖或变卖程序等。首先,抵押品评估是确定抵押物价值的重要步骤,通常由专业评估师进行。其次,公告程序是为了公示抵押物拍卖或变卖的意向,以便给予相关利害关系人知情权。最后,拍卖或变卖程序是将抵押物以合法方式出售,以实现债权人的权益。在执行抵押权实现方法时,律师应确保程序合法合规,保护债权人权益的同时,也要尊重债务人的权益。抵押权实现方法的具体操作应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 结语 抵押权的实现方法包括拍卖、变卖和折价。拍卖时,抵押物拍卖所得优先偿还债权,超额部分返还抵押人;变卖时,以一般买卖方式变卖抵押物,所得价金优先受偿;折价时,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约定取得抵押物所有权,超额价款返还抵押人。律师应确保程序合法合规,保护债权人权益,尊重债务人权益。具体操作应遵循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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